问题 | 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首次置业家庭及新就业人员: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家庭成员婚姻证明;新就业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明及当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2、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家庭成员婚姻证明;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 二、如何解决共有产权房的纠纷 未经共同继承人同意买卖房屋是指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不征得其他共同继承人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牟利,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房人的权益受损的情形。由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多个继承人没有即时分家析产并办好房地产证,而其中一个继承人常常占用和控制了全部房产,并声称全部房产由被继承人遗留给他,并无其他继承人,买房人信以为真,最终造成损失,或者其他继承人曾口头同意弃权,但事后反悔,但口说无凭,买房人仍然会陷入无谓的争讼之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征得共有人同意,房屋买卖无效,这里的"共有人",包括共同继承人这种情形。因此,由于这种房屋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买房人一般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而其购房款已支付,这样很可能跌入房款两空的陷阱。要想避开这种陷阱,首先要向当地居委会查问房地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的亲人情况,包括其父母、子女、配偶等,最好通过律师向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其家庭成员状况。其次,在摸清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士名单后,逐一要求他们出具书面声明,要么放弃继承权,要么同意出售共有房产并作为卖方,要么分家析产,并办理过户手续,再向合法产权人购房。只有这样,才不会惹上共有产权纠纷。 法律咨询: 网友: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律师:可以买卖,但前提是在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5年就可上市买卖。也就是说,在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是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当然了,如果是因为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那么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到这。在选房之前,应当由地方住房保障机构组织申请各个家庭为单位的人到房源现场看房,之后再去公积金、商业银行等单位开展购房贷款咨询具体事项,就可以着手申请共有产权房了。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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