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被告举证材料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被告举证材料 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包含如下方面: 1.主体资格证据。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3.子女抚养的相关证据。例如,日常生活消费清单、学杂费缴纳收据等; 4.财产清单、债务凭证等材料; 5.其他证据材料。 二、离婚案件被告举证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中举证期限一般不少于十五日。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 三、离婚案件举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中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是: 是原告起诉离婚的,就请求离婚的理由要进行举证,如果被告不愿意离婚的,要对双方有和好可能的进行举证;如果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要分别进行举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