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增资纠纷的被告是谁
释义
    一、公司增资纠纷的被告是谁
    公司增资的被告一般是公司,公司增资纠纷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股东主张公司增资违反程序而无效,其实质是特殊的公司决议无效之诉;二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行使新增资本的认购优先权。应用该案由时应注意与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由之间的区别。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主要是发生在新出资人与公司之间以及原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而公司增资纠纷主要是公司在增加资本过程中因增资行为而引起的民事纠纷。
    
    二、因公司增资纠纷提起的诉讼谁有管辖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因增加注册资本问题产生纠纷的,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一般是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公司增资纠纷的法律适用
    找法小编认为,处理公司增资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37条(七)项: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103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7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增资纠纷的被告是谁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公司增资一般都是与公司以及股东之间产生纠纷,但一般是以公司作为被告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9: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