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开扣车凭证交通事故责任书有效吗 |
释义 |
一、未开扣车凭证交通事故责任书有效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重新认定书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其是否完整遵守签名和盖章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1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由认定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审判实践中,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手续不完善,比如仅有鉴定单位印章而无鉴定人签名,法院将要求相关人员补签,确保责任书的法律效力。 二、事故责任认定次数的限制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35条,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重新认定是最终决定,意味着认定次数最多为两次。 如果公安机关在送达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存在程序不规范,如未召集当事人出示证据并说明责任认定的依据和理由,这可能影响认定书的法律效果。 因此,案卷中应有事故各方当事人签收的记录及公安机关召集各方到场的笔录。 三、不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由办案民警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专用章以确保法律效力。 不满意的当事人可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书即使未得到双方签字,仍有效,只需一方签字。 公安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认定书,并提供调解服务。如果责任书未盖章,应联系鉴定人员补盖。对认定结果不满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复核。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疑问吗?在法律网,我们竭诚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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