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限满后才能进行判刑吗 |
释义 | 不是羁押期限届满后才能进行判刑。羁押期未满也可以进行判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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