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被吊销代表着什么 |
释义 | 一、公司被吊销代表着什么 吊销企业是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是不以企业申请为前提,而是登记机关直接依职权、主动而为。吊销后公司的经营资格丧失,也意味着公司退出市场。这也是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公司对被吊销处罚不服的怎么办 对吊销营业执照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的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吊销公司后何时须设立清算组 公司被吊销之后应当在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法律网提醒,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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