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车险拒赔条件 |
释义 | 一、保险公司车险拒赔条件 1、不在保障范围内。购买了保险,出险后无法理赔,通常都是没有搞清楚保险责任,若不在保障范围内,那么保险公司自然是不会赔的。所以我们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仔细看清楚保险条约,不用盲目听信保险工作人员的介绍,在生活中保险销售人员为了推销产品夸大保险范围的事并不少见,所以我们很有必要自己了解清楚条约规定。 2、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就是我们常说的责任免除,在保险合同内会注明不负赔偿责任范围,基本责任除外一般包括保险公司承担不起的大风险,例如战乱、核辐射等;另外还包含违法的犯罪行为,险种不同,免除条款也不相同。 3、带病投保,故意隐瞒。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投保人员需要如实告知,例如在购买重疾险等医疗保险时,投保人员需要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如果明知道自己患有疾病却故意隐瞒病情去投保。那么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有权拒绝赔偿的。 4、等待期内出险。通常在购买疾病,健康类保险都是有等待期的,所谓等待期就是指观察期或免责期,只有等过了等待期后,保险合同才算正式生效,若发生了保险事故,但是保险还在等待期内,那么保险公司是可以不赔偿的。 5、理赔资料无法完全提供。投保人申请理赔报案之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投保人提交相关资料,只有收集齐全保险公司所需的取证材料,待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才能获得赔偿,若提供的理赔资料不齐全,那么是无法进行理赔的。 6、低于免赔额。在医疗保险中,一般都会有免赔额这一项,所谓免赔额就好比是医保中的起付线,若报销金额低于免赔额,那么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二、事故责任认定以后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三、保险理赔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以上是对保险理赔时效的具体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公司车险拒赔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保险公司拒赔的话一般是因为保险不在承包范围、故意隐瞒进行投保等原因。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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