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标准和认定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伤赔偿标准和认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是: 1.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五级、六级伤残伤残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七级至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认定流程是: 1.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二、申请工伤赔偿需要的材料 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 4.因工死亡人员有明确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 5.委托他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申领无需提供); 6.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人员近亲属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8.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登记名册以及因工死亡人员工亡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 三、工伤赔偿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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