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
释义 |
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不需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抽逃出资。股东出资以后,资产就变成了公司的财产,股东只能通过转让的方式收回出资。抽逃出资行为非法减少了公司资产,削弱了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因此不能实现,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 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如下: 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三、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 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几乎唯一的义务就是出资,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就需要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例如,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而全体股东实际出资200万,有800万的缺口,而公司欠债1000万无法偿还,那全体股东,应对公司1000万债务中800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由谁承担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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