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咋办 |
释义 | 一、拖欠工资咋办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 二、什么是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超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支付工资的时间发放工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实行月薪制的用人单位,工资必须按月发放;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依照约定按小时、按日或者按周发放工资。 三、恶意欠薪的立案条件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还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恶意欠薪司法解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以上是一篇关于“拖欠工资咋办”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拖欠工资的处理方法,还有恶意欠薪的概念以及恶意欠薪的立案标准。除此以外,对于恶意欠薪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两百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76.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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