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继承纠纷民事起诉状 |
释义 |
一、房屋继承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柏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电话: 被告:倪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电话: 被告:姜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原告和两被告共同继承被继承人XXX遗产(总价约110万元)。 二、请求判决被继承人XXX遗产的三分之一归原告继承所有。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XXX于1964年12月4日出生,于2008年1月19日因病死亡。原告是被继承人的母亲(原告丈夫XXX于2004年12月8日死亡)。被告倪某是被继承人的妻子,姜某是被继承人的女儿。 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遗产为: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2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3产权,现金以及其他遗产共约20万元。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全部由被告倪某占有,原告曾多次和被告协商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事项,但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原告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特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谢谢!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 二、继承纠纷有哪些 继承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类是侵权纠纷,即因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如: 非法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资格的行为; 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 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 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 遗产分割时,未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行为; 非法剥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遗产的权利,或者非法扣减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的行为。这些继承纠纷均可依法进行处理。 三、房产继承纠纷的处理方式 1、自行协商。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在协商解决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因为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用。 (2)合法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解决。 3、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房屋继承纠纷民事起诉状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状除应当写明原被告外,还应当写清楚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部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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