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前债务人转移财产是否无效 |
释义 |
一、起诉前债务人转移财产是否无效? 对于界定欠债人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欠债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欠债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那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即: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欠债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欠债人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欠债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欠债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欠债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应对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1、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2、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3、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4、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法院会给予追究。 虚构的债务是不真实存在的债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但是债务是否是虚构的需要证据证明。 三、起诉前多久算财产转移? 只要债务人在到期债务不清偿时,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就算是财产转移,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或者撤销转移财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通过上文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起诉前债务人转移财产是否无效的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债务人在债权人起诉前转移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严重的话还会被刑事处罚。但是,为了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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