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哪些 |
释义 | 一、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哪些 口头遗嘱的生效要件有: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订立口头遗嘱时,遗嘱人处于危急的情况下;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能撤销公证遗嘱么 口头遗嘱不可以撤销公证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三、口头遗嘱有效期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口头遗嘱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有条件限制。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的内容包括:本人身份的说明、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本人财产的说明、本人保险的说明、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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