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劳动仲裁中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
释义 |
1、 在劳动仲裁中是否可以变更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核实属实的,仲裁庭应当以此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劳动者不能提供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第二,劳动仲裁程序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和必要程序。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p>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业、住所、工作单位、企业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依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和权限;因此,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仲裁,以保护劳动者收到仲裁申请后的胜诉权,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审查下列事项: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是否与本公司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在仲裁委员会的范围内;劳动争议是否由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有关情况不清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补充,受理申请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或者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将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工作人员应注意从仲裁庭获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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