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的效力有哪些 |
释义 |
一、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的效力有哪些 签订抵押合同与办理抵押登记是两个法律事实。不动产抵押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动产抵押权以交付为生效要件。但是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订立。 ![]() 二、如何认定抵押合同的成立 抵押合同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合意。所谓抵押合同的成立,就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成功地完成了签订抵押合同的全过程,并达到了订立抵押合同的预期目的。抵押合同的成立从实质内容方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时系真实意思表示,且抵押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抵押人须对抵押财产享有处分权; (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就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即抵押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担保法》第39条规定; (四)抵押合同必须依法签订。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抵押物登记及其效力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的效力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订立。。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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