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见证流程规定 |
释义 | 一、遗嘱见证流程规定 遗嘱见证程序是: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二、遗嘱见证人需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遗嘱见证人需遵守如下法律规定: 1.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3.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三、遗嘱见证人的职责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责任:见证人需要真实的见证遗嘱的订立,在民事诉讼中不能做假证,做假证情节严重的话有可能会被处罚。但是见证人不需要保证遗嘱有效,如果因为见证人身份不符合而导致遗嘱无效,见证人是没有责任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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