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赔偿需要缴纳契税吗 |
释义 | 拆迁获得的补偿款,一般不用缴纳契税。但是依据《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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