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全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 |
释义 | 我们知道一般打官司耗费时间比较长,主要是因为在这一过程一些事情都比较多。就比如一些民事诉讼案件,一般是会提出财产保全的。为了双方权益着想,同时也不能让案件有太长时间,一般会限制财产保全时间。那么关于财产保全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财产保全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 (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 (二)取消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执法尺度的不统一。 ![]() (三)明确了审理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就清晰地告诉大家,审理程序中有关财产保全的期限,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确定。 (四)若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而财产保全尚未到期的,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申请异议书范本 申请人: 地址: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事实理由: 此致 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三、财产保全申请有异议怎么处理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六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财产保全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财产保全申请异议书范本以及财产保全申请有异议怎么处理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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