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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班费的问题
释义 公司属于建筑方面,某员工3月份进入公司,进入时未签订劳务合同,口头协议为50元/天,(若工作符合要求,试用期满后可上调工资)5月底以回家为由请假,之后就一直未来公司,后直接来公司结帐,并要求80元/天,公司予以拒绝上班期间已经基本支付完他的工资,当初答应上一天班支付50元(工作10小时/天),日常加班一小时一成工补贴,现在他申请仲裁,理由:1、补偿支付加班的费用(包含平时加班和节假日加班)和25%的补偿金2、要求安80元/天算,补偿工资以上两点是否合理,作为公司是否可以拒绝十分感谢 未经请假而没有实际工作的期间,公司无须支付工资.要求按80元/天算,没有依据;要求加班费和拖欠支付的补偿金是可以的。对方有义务举证证明自己的工资水平,否则应当承担败诉的风险。对方自己提出离职,没有补偿金若他没有证据,是不会得到支持的。一般是可以拒绝的,时效、纪律等都是抗辩的理由,可以请律师处理。他自己不来上班,自己解除了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不存在补偿问题。主张80元/天,对方需要举证。他需要有证据证明他所说的事实,个人认为他的2点要求不会得到支持。自己不来上班,解除了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根据你介绍 的情况,不存在补偿的问题,如果对方起诉或仲裁,可委托律师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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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