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拆迁有哪些程序 |
释义 |
一、行政强制拆迁有哪些程序 行政强制拆迁首先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书面行政裁决,履行送达程序送达给被拆迁人,同时在行政裁决书不能缺少权利告知内容。然后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才能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行政强制拆迁应当遵守的程序 1、 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书面行政裁决,履行送达程序送达给被拆迁人,同时在行政裁决书不能缺少权利告知内; 2、 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才能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 3、 拆迁人已经按行政裁决的规定提供了拆迁补偿资金; 三、行政强制拆迁的介绍 行政强拆引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 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行政强拆被取消"。强制拆迁与否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行政强制拆迁的相关介绍,主要介绍了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对于拆迁主体需要履行通知义务,被拆迁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完,不能妨碍行政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其次对行政强拆做了具体介绍,解答了行政强制拆迁有哪些程序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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