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房屋拆迁种类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城市房屋拆迁种类是怎样的 1.协议拆迁: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 2.裁决拆迁:是指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当事人的申请,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依法作出行政裁决,拆迁当事人执行行政裁决实施的拆迁。 3.强制拆迁:是指行政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执行,由政府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依行政裁决实施强制拆迁的活动。 二、城市房屋拆迁的流程 1.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3.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 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三、城市房屋拆迁的时间一般需要多久 城镇房屋征收拆迁的,要多长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要依据征收拆迁补偿方案而定。 法律网提醒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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