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承包包含什么类型 |
释义 | 一、工程承包包含什么类型 工程承包的类型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的承包(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等);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承包(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等);以及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三大类。工程承包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二、工程承包合同的诉讼期为多久 工程承包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纠纷产生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 2.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 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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