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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有哪些要求
释义
    一、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有哪些要求
    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一般是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是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是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是5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定是多少
    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有: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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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3: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