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讨欠款委托书要怎么写 |
释义 |
一、追讨欠款委托书要怎么写 委托人: 姓名:________关系: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 姓名:_______ 关系: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欠付______________ 款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事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委托______________作为合法代理人,受委托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债权资料,全权代理委托人解决欠款问题,请当事人予以支持配合为谢。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签发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 备注: ![]() 二、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三、委托合同的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债务追讨的委托书应当包括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委托人的委托内容、委托期限、落款等。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追讨欠款委托书要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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