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接到法院传票也不联系原告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被告接到法院传票也不联系原告怎么处理 被告接到法院传票后拒绝联系原告,原告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直接送达。法院可以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被告签收,如果被告拒绝接收,可以留置送达,即将诉讼文书留在被告的住所并产生法律效力。 2.委托送达。如果直接送达有困难,法院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3.邮寄送达。如果距离较远,法院可以将文书通过邮局用挂号信寄给被告。 4.转交送达。如果被告是军人、被监禁或正在被劳动教养,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监所或劳动教养单位转交送达。 5.公告送达。如果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可以在法院公告栏、被告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者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相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二、法院文书多种送达 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有多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种: 1.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三、公告送达的法律效力 1.公告送达是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时才能使用。 2.公告送达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相同,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3.公告期满后,即使被告未收到通知,也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4.在公告期间内,如果被告出现或者能够联系上,法院应当及时采取其他方式重新送达。 因此,公告送达是一种备用的方式,只在必要情况下使用。 通过本文的讲解,相信您已经对被告不联系原告的情况有了深入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随时联系法律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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