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释义 |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撤销,我国法律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何时能够下发 法律网提醒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是不是有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也是有效的。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的情况勘查、鉴定给出的关于责任划分的证据。如果对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不服,或者是有异议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原办案单位,或者上级的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核的,也就是说,这个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是可以修改的。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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