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征地的法律程序都有什么 |
释义 | 一、拆迁征地的法律程序都有什么 拆迁征地的法律程序如下: 1.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3.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4.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 5.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实施拆迁。 二、如何向法院起诉征地拆迁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确定被告; 2.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携带上述材料到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三、征地拆迁纠纷原因有哪些 1.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张贴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为; 2.补偿安置的标准不依法制定,未经审批或听证,致使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 3.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房屋产权证明缺失,征收部门以此降低补偿或者强拆房屋时有发生; 4.补偿协议签订不明确或是签订后不依约履行,致使拆迁后续纠纷发生。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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