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
释义 | 一、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1.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纪,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而拒不改正的; 5.员工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的; 6.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司辞退员工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辞退员工流程如下: 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 三、被单位辞退申请仲裁的时效 被单位辞退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