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程序 |
释义 | 若是您公司先要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那您就不得不要了解申请时要办理哪些程序。今天法律网小编就来和大家探讨一下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程序 (1)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 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 《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 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 及其复印件; ③ 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④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⑤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 资料。 ![]() (2)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 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 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 《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 件退还纳税人。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 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 部内容。 (3)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 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 验报告。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 (签章)确认。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 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4) 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 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二、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前项规定的定量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定量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定量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归纳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程序”全部内容,若是对此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的朋友,可以来法律网咨询在线律师。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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