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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次伤情鉴定怎么写?
释义
    一、二次伤情鉴定怎么写
    申请人:xxx,年月日出生,汉族,xxx小学学生,
    现住xxxxxx
    法定代理人:x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现住xxxxx。(系申请人之父)
    法定代理人:xx,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现住xxxxx。(系申请人之母)
    被申请人:xxx,女,年月日出生,汉族,xxx厂退休工人,
    现住xxxx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该鉴定依据被申诉人髋关节功能重度障碍这一伤情,比照规定,将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定为六级。申请人认为,本案被申请人的伤情是由于申请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与我相撞而造成的,应属交通事故,其评残依法应按照规定来进行。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的伤情应属或级伤残。因此,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法定代理人:
    
    二、个人申请伤残鉴定要什么手续?
    伤残鉴定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申请。
    可以个人去申请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三、人身伤害伤残司法鉴定范围是怎样确定的?
    司法鉴定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由人民法院委托,正在审理的案件中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
    其他解决纠纷的单位如单位保卫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妇联,计生委,劳动人事部门等委托的有关损伤程度、损伤判定、伤残程度、亲子关系鉴定。由人民法院委托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及刑事案件中有关被害人精神状态与特发事件的关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心理状态评估。
    由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二次伤情鉴定怎么写的相关内容。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材料和具体的流程在上文中已经明确解释了,整个程序下来也没有多复杂的,还有尽早的申请后,可以很大程度的缓解自己家庭的负担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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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