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后立案后多久开庭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后立案后多久开庭 强制执行是不需要开庭审理的,申请执行人递交了材料以后,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会直接通知被执行人进而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立案后,执行庭一般要立即执行,最长也不能超过六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三、强制执行的费用标准 强制执行的费用标准: 1.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价额在10000元以下的,每件需缴纳50元; 2.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价额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需按照1.5%缴纳; 3.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价额超过50万元到500万元的部分,需按照1%缴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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