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鉴定的步骤有哪些 |
释义 | 一、车辆鉴定的步骤有哪些 车辆鉴定的步骤有: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二、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的材料是: 1.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2.车辆发票、车辆购置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现场照片; 4.保险公司车辆定损单以及车辆维修清单。 ![]() 三、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法律法规对于财产损失评估另有规定的情形下,则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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