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法庭流程中的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民事法庭流程中的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上诉流程如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5.宣判。 二、民事上诉状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上诉状如下写: 1.包括首部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 2.上诉请求和理由,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及审理程序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进行分析论证。 3.结尾和附项。主要应当写明上诉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 三、民事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了还可以上诉吗 民事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了不可以上诉。已经强制执行了,说明案件的判决书已经生效,所以,就不能再上诉了。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判确有错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 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