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一直纠缠威胁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后男方一直纠缠威胁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一直纠缠威胁的解决方式是: 1.先和对方沟通,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 2.对方打电话继续纠缠,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 3.如果是恐吓,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人民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 人民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证件; 2.民事起诉状、财产清单、债务凭证等; 3.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还应当提供原生效裁判文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准备起诉状并收集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送达诉讼文书,通知双方到庭; 3.法院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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