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欺骗业主土地使用年限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开发商欺骗业主土地使用年限该怎么办 开发商欺骗业主土地使用年限的,业主可以根据开发商所隐瞒的土地使用年限的长短,可与之协商降低房价,或以对买卖标的即房屋性质有重大误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预订协议,收回定金。因此购买房屋时,业主应注意该房屋所占土地用途和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以防止因土地使用年限过短造成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以受让或转让方式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其中,居住用地最高年限为70年,办公用地最高为50年,商业用地最高为4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未申请续期或经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上的房屋也将由国家无偿取得。因此,购得的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该剩余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购房者对房屋本身的使用,并影响到房屋价格。 二、土地使用年限与房屋产权年限一样吗 土地使用年限与房屋产权年限是不一样的。 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 三、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划分的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使用年限的划分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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