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钱? |
释义 | 离婚的时候如果能够选择协商离婚的话,是可以尽快办理的手续的,如果是有争议的话是可以委托律师帮忙的,当然每一个地方的规定是有所区别的,具体的费用可以咨询当地的律所,关于合肥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钱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知识。 一、合肥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钱? 1.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免收 1--10万元(含10万元) 标的额x(6%--9%) 10--20万元(含20万元) (标的额-10万元)x(4%--8%) (1--1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含50万元) (标的额-20万元)x(3%--6%) (1--10万元部分收费) (1--2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标的额-50万元)x(2.5%--5%) (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部分收费) 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标的额-100万元)x(1%--2%) (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部分收费) 1000万元以上 (标的额-1000万元)x(0.5%--1%) (1--10万元部分收费) (10--2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部分收费) (100--1000万元部分收费) 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可以减低收费。 2.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拿传票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三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综上所述,关于合肥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现在很多人维持的是同居的关系,但是同居的关系毕竟跟婚姻关系是不一样的,婚姻的关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的时候是必须要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的,如果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的话是不能离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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