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怎么才能取证? |
释义 |
一、分居怎么才能取证? 分居取证的方式如下: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3.一方单方签订的租房合同; 4.双方来往的书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一方所在地区居委会证明,较一般的证人证言,证明力更好一些。 二、分居期间所得财产怎么分呢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是首先应当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分居协议书可以进行公证吗 分居协议书是能依法进行公证的。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申请的合同、继承、委托等事项,可以依法办理公证手续,且经公证的协议,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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