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拆迁没户口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宅基地拆迁没户口怎么赔偿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的。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 二、宅基地拆迁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 5.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三、宅基地拆迁赔偿款应当支付给谁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给村委。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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