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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保险处理流程包括哪些步骤
释义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保险处理流程包括哪些步骤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保险处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报案,保险公司要求在事故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报案;
    2.勘察损失确定,检验人员应在接到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检验;
    3.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文件,指导客户填写相关索赔文件,审核索赔文件,各保险分公司的后台人员将审核客户提交的索赔文件,将索陪单证及备存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理算,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财产保险部权限内的赔偿案件由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出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偿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偿案件交财务划款,保险公司财务人员将赔偿转入业主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所需材料如下:
    1.保险单原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证明、事故证明、火灾责任证明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方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收据;
    4.涉及第三方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住院病例和诊断证明;转院、出院证明;伤者和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伤者伤残鉴定;伤者、被抚养人伤亡状况证明原件;残疾器具证明及票据;死者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尸检证明、火化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等。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财产条件是什么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法律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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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3: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