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有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代位继承有什么条件 代位继承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有权继承遗产,并且没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等法定继承人。 3.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将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也规定: 1.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但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可继承财产类型 在《民法典》实施后,遗产的定义和范围得到了更精确的描述。 1.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然而,依照法律规定或根据其性质,有些遗产是不能被继承的。 2.具体来说,可以继承的财产权利主要包括五大类: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投资获得的权益以及其他财产性权利。 3.不能继承的财产权利包括: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权项下各类人格权和身份权,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与自然人人身存在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法律特别规定禁止流转的财物等。 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法定继承顺序解析 法定继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先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中至少有一人继承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 2.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子女继承还有特殊性,如果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根据代位继承制度,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3.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那么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详细规定了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4.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那么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该条款还明确了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具体含义,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以及同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你对继承法还有哪些疑问?法律网为你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如有需要,随时发起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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