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开庭要多久 |
释义 | 一、离婚调解开庭要多久 离婚调解开庭需要一月的时间,调解不成的进行开庭审理。调解贯穿整个诉讼程序,若离婚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会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会审结。法律网提醒您,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二、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三、离婚开庭可以不去吗 离婚开庭一般不可以不出席,只有当满足本人不能表达意志,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或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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