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
释义 | 一、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居住权确实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居住权特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基于遗嘱、遗赠或约定而设立。 二、居住权的期限 居住权的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确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居住权的期限默认为居住权人的终身。居住权人死亡或居住权期限届满时,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允许特定自然人在他人住宅上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的期限可以是确定的,如5年、10年、20年,也可以是终身。 ![]() 三、居住权与所有权关系 1.所有权作为自物权和完全物权,是居住权的基础和派生来源。 2.居住权则是他物权和限制物权,它的存在和行使都受到所有权的限制和约束。这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体现了不同的趋势和取向。 3.所有权人可以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自由处分和收益,而居住权人则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和范围对房屋进行占有和使用。 尽管如此,居住权的设立仍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各方权益的平衡和保护。 你对居住权还有其他疑问吗?如想了解更多居住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深入的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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