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解除: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出现了法定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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