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盗窃罪的规定 |
释义 | 一、刑法对盗窃罪的规定 刑法对盗窃罪的规定即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内容,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中“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什么 盗窃罪中“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几种情形: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 三、未成年盗窃罪判几年 未成年盗窃罪判几年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论盗窃多少,盗窃什么都不构成刑事责任,不予刑事处罚。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盗窃1000元-3000元以上的是可以给予刑事处罚的,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网提醒,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3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法律规定的3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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