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顶包行为是否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 顶包行为是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找人顶包行为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逃逸。交通肇事逃逸在本质上具有隐瞒肇事者身份,逃避法律追究的特性。因此,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及行为人是否有隐瞒肇事者身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逃逸伤者该如何维权 可以通过协商、诉讼、调解三种方式请求加害方赔偿损失。 1.简单交通事故可以协商解决,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2.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 3.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权之诉。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三、交通事故逃逸致死的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