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共同借款人 |
释义 | 一、如何认定共同借款人 在认定共同借款人时,首先要明确借款人的身份。 1.借款人,也即债务人,当债务人为二人或更多时,他们被视为共同债务人,并按确定的份额分担债务责任。 2.每一个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债务,一旦某个债务人履行了义务,他就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3.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4.在民间借贷中,共同借款人的形成通常基于特定的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合伙、从属或朋友等。 这些关系经常被借款人用作抗辩的理由,要求分担债务,而债权人也可能利用这些关系来主张追加未在借款协议中签字的债务人为共同借款人。 二、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举证责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1.举证责任指的是民事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这意味着“谁主张,谁举证”。 2.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3.当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某些证据时,人民法院应当负责调查收集这些证据。 4.具体到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这一事实需要由出借人负责举证证明。 5.出借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作为证据。 6.由于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不仅需要出借人与借款人达成借用资金的合意,还需要出借人实际给付借款人资金,借款合同才能生效。 因此,出借人还需要出具“支付凭证”,以证明借款合同的效力。此外,出借人还需要证明出借资金的来源,以符合《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四的规定。 三、注意事项及建议咨询 在民间借贷中,有几个需要注意的事项。 1.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那么可以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只需偿还贷款本金,无须支付利息费用。 2.如果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对于发生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款人可以拒绝偿还利息;而对于自然人之外的民间借贷,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的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利息。 3.如果民间借贷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那么借款人只需偿还法律保护内的利息,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借款人可以拒绝偿还。 民间借贷纠纷中,你是否也遇到过举证难题?现在点击下方按钮,即可在线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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