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自然法人权和实在法人权
释义

自然法人权和实在法人权

新托马斯主义法学家J.马里旦对人权的一种基本分类方法。他认为,有的人本属于自然法上的权利,有的属于实在法上的权利。人的自由、生存、追求道德生活的完善,就是来自自然法的无可争辩的权利。但对于物质财富的私有权,则需要具体分析,就人人有权享有财富这点而言,是自然法上的权利。但是,就私有财产的具体形式而言,是实在法上的权利;就是说,假使在这方面产生了什么问题。只需对实在法加以改良就行了。可是,财产私有这个权利本身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显然,马里旦把私有制视为人权进而自然法的核心。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7: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