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屋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一、买卖房屋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关于售后物业管理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明确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该不动产即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一般而言,合同纠纷优先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然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符合特殊管辖范围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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