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几份 |
释义 |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几份 规定是两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至于还有些说到需要其他第三方部门或单位留底备案,现行法律上没有相关的严格规定。 二、劳动合同可以修改么 可以的,合同是可以修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更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相关法律依据 《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劳资双方各持一份,对所持劳动合同各负保管义务,且劳动合同不得签署多份不同样式的,签署阴阳合同的,以其实际发生的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上述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几份”的相关内容。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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