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不安抗辩权? |
释义 |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没有后履行抗辩权,故法律设立不安抗辩权,使其在对方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